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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從廣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提交近年來,虚假型案個別不法分子通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等方式,材料登記經營主體從事違法活動,骗取批典侵犯企業和群眾切身利益。市场為嚴厲打擊相關違法行為,主体該局從嚴從快查處了一批案件,登记並公布8宗典型案例。广州公布 案例一:廣州某置業有限公司偽造股東公司印章辦理經營主體變更登記案 2025年,提交天河區市場監管局收到上級轉辦線索,虚假型案反映廣州某置業有限公司涉嫌偽造股東公司印章、材料提交虛假材料騙取變更登記(備案),骗取批典嚴重侵害股東合法權益。市场 經核查發現,主体該公司在2023年先後4次申請變更登記,登记其中2023年8月17日、8月31日、12月1日三次提交的《股東會決議》中某法人股東的印文與該公司官方樣本印文並非同一枚印章蓋印,屬於偽造印章形成的虛假材料。 天河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對該公司偽造股東印章、提交虛假材料騙取公司變更登記的違法行為實施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125000元,同時督促其限期糾正違法變更事項,消除不良影響。 案例二:廣州某機電工程有限公司提交虛假簽名材料辦理經營主體變更登記案 2025年,海珠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廣州某機電工程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確認該公司前法定代表人易某已於2023年5月死亡,但該公司分別於2025年5月和6月進行兩次變更登記,變更登記申請材料中均見易某的簽名。 經查明,現法定代表人符某是該公司前法定代表人易某的配偶及遺產繼承人之一。符某在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的情況下,偽造已死亡易某的簽名,提交虛假申請材料,分別於2025年5月和6月委托他人辦理公司的變更登記。 鑒於當事人在調查過程中積極配合、如實交代違法事實並主動提供證據材料,海珠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相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從輕處罰,罰款50000元。 案例三:廣州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提交虛假清算材料辦理經營主體注銷登記案 2025年,廣州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因拖欠工人工資被依法行政處理後,非但未按要求配合處理欠薪事宜、履行支付義務,反而刻意隱瞞事實,違規提交虛假清算報告,擅自完成公司注銷程序,企圖以“一注了之”的方式逃避法定義務。 白雲區市場監管局與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聯動出擊,調查確認該企業在注銷過程中,存在提交虛假清算材料的違法行為。 白雲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公司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等相關法規,撤銷廣州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注銷登記,恢複其市場主體資格。 案例四:某中介公司提交虛假材料辦理多家經營主體設立登記案 2026年,花都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某中介公司進行核查,發現在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期間,該中介公司代辦6家公司設立登記,所提交的場地使用證明中出租人簽名及手印均係偽造。 經查,當事人未核實委托人身份、未到場查看、未對同一地址短時間內連續注冊多家公司的異常情況合理注意,且無法提供任何業務留痕材料。 花都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責令該中介公司停止違法行為,並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000元,罰款19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法撤銷相關經營主體的設立登記。 案例五:某醫療公司提交虛假材料騙取登記案 2025年,增城區市場監管局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及線索排查中,發現某醫療公司登記的住所地址並不存在,且該公司涉嫌利用公司名義從事違法活動。 經查,該公司實際控製人李某為利用公司身份實施違法行為,采取了一係列欺詐手段:在申請設立登記時,明知申報的地址無此具體房號,仍通過簽署《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自主申報承諾書》作出虛假承諾,騙取設立登記;同時安排無法履行公司章程義務的李某擔任法定代表人,冒用其名義簽署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及股權轉讓協議,騙取了公司變更登記;李某利用該公司的名義與他人簽訂協議,組織實施違法行為,嚴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擾亂社會秩序。 鑒於當事人提交虛假材料騙取公司登記,且利用公司名義從事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違法行為,增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規定,對該醫療公司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對當事人和直接責任人處罰款10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某橙公司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騙取登記案 2025年,天河區市場監管局根據上級交辦的 “職業閉店”線索,對某橙公司涉嫌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變更登記行為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原經營連鎖品牌早教門店,在2023年底陷入經營困難。為逃避後續退費責任及法律風險,原實際控製人顧某等人策劃一場“金蟬脫殼”的戲碼,向登記機關提交了虛假材料,將法定代表人變更為對該變更不知情、未參與、不具備履職能力的陳某,直接導致大量已預交費用的消費者權益受損,且原股東試圖通過變更登記將責任推卸給“職業背債人”陳某。 鑒於當事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且違法所得無法確定,天河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罰款20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七:某商貿公司提交虛假住所材料騙取登記案 2026年,越秀區市場監管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廣州某商貿有限公司登記的住所地址存在異常。 經查,當事人在設立登記時提交的《一址多照場地使用證明》根本不存在,利用虛假的場地證明文件騙取了公司設立登記。現任法定代表人劉某自述,其於2019年通過中介(現已失聯)變更成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從未去過登記地址,也未實際參與經營,甚至連公司設立時的原始檔案簽名都是中介代簽。他不僅不認識前法定代表人和股東,甚至無法聯係上經辦中介,完全處於“被法人”的被動局麵。 鑒於當事人提交虛假地址信息取得公司登記,越秀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八:廣州某酒店管理公司虛假承諾騙取登記案 荔灣區市場監管局在線索排查中,發現廣州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虛假材料取得市場主體登記。 經查,當事人於2018年2月8日設立登記時,利用“住所(經營場所)自主申報”承諾製,向登記機關提交了《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自主承諾申報表》。然而,經市場監管部門向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協查確認,該涉案地址的房屋規劃用途實際為“住宅”。當事人申報的法定用途與實際規劃用途嚴重不符,屬於典型的通過虛假承諾騙取公司設立登記的行為。 鑒於當事人通過提交虛假承諾材料取得市場主體登記,且無法證明其具有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荔灣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認定該行為屬於提交虛假材料騙取登記,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0000元的行政處罰。 |
